文化、運動、休閒及其他服務業

包括文化、運動、休閒和其他服務業,如娛樂公司、健身中心和旅遊業者等

文化、運動、休閒及其他服務業包括了各種與文化、運動、休閒娛樂和其他服務相關的行業。 文化業涵蓋了藝術、表演、娛樂和文化活動的領域,包括藝術表演、博物館、圖書館、電影、音樂和文化活動策劃等。這些行業提供各種文化體驗和娛樂活動,豐富人們的生活,促進文化交流和藝術發展。 運動業涉及體育運動、健身和運動設施的運營管理,包括體育場館、健身俱樂部、體育訓練和體育比賽等。運動業提供各種運動和健身服務,促進健康生活方式和體育精神的傳播。 休閒業則包括旅遊、酒店和度假村的服務,以及餐飲、旅遊娛樂和康樂設施等。休閒業提供各種休閒活動和服務,讓人們放鬆身心,享受休閒時光,同時也促進旅遊業和酒店業的發展。 其他服務業則包括各種其他行業,如家政服務、美容美髮、修理服務、社區服務等。這些行業提供各種日常生活所需的服務,滿足人們的各種需求。 文化、運動、休閒及其他服務業對社會和經濟的發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它們提供了豐富多樣的娛樂和服務選擇,提升了人們的生活質量,促進了社區和城市的文化活動和旅遊業的繁榮。同時,這些行業也需要關注環境保護和可持續發展,確保文化和休閒活動對環境的影響最小化,並提供優質和安全的服務。

共計
29235

有聲出版業 找公司 找商號

從事有聲圖書出版及錄音服務之行業。但從事光碟片、錄音帶之製造或大量複製之行業,應歸入CC01120(資料儲存媒體製造及複製業)細類;從事聲音錄製及音樂發行,應歸入J604010(聲音錄製及音樂發行)細類。

出版事業 有聲出版業 J305010

共計
20468

軟體出版業 找公司 找商號

從事電腦軟體出版之行業。包括套裝軟體出版、遊戲軟體出版等。同時從事電腦軟體設計、複製及發行之行業亦歸入本類。但從事電腦軟體設計服務之行業應歸入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細類。從事大量複製電腦軟體之行業應歸入CC01120(資料儲存媒體製造及複製業)細類。

出版事業 其他出版業 J399010

共計
1376

社區共同天線電視設備業 找公司 找商號

依廣播電視法及電視增力機、變頻機及社區共同天線電視設備設立辦法之規定,指自空間直接或間接接收電視無線電臺之電視信號,而以有線同軸電纜增力傳輸至接收用戶,以改善電視電臺服務區域內因受地形或建築物影響之收視障礙地區者。

廣播電視業 電視業 J502020

共計
50774

藝文服務業 找公司 找商號

從事戲劇、舞蹈、技藝表演、音樂演奏、文學及藝術等藝文演出場所之經營及其他藝文相關服務之行業。包括畫廊之經營,藝術品、古董、字畫、彫刻品之展覽等業務。但從事藝人經紀服務應歸入 J602010(演藝活動業)細類;從事音樂展演空間業應歸入J603010(音樂展演空間業)細類;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藝文業 藝文服務業 J601010

共計
739

聲音錄製及音樂發行業 找公司 找商號

從事聲音?製及音?發?之?業,如原創有聲母帶(片)之製作、擁有著作權並向批發商、?售商或透過線上平台直接對大眾發?音樂有聲產品;同時從事音樂有聲產品製作及發?或僅從事其中一項活動,以及在?音室或其他地方從事聲音?製服務,亦歸入本?。但從事有聲書出版,應歸入 J305010(有聲出版業)細類。

藝文業 聲音錄製及音樂發行業 J604010

共計
8635

競技及休閒運動場館業 找公司 找商號

從事競技及休閒運動場館(包括各種練習場)之經營者。如撞球場、技擊館、運動館、拳擊館、排球場、沙灘排球場、健身中心、田徑場、足球場、滑雪場、滑草場、棒球場、網球場、手球場、羽球場、桌球館、射擊場、馬術場、溜冰場、壘球場、籃球場、游泳池、保齡球館、韻律(舞蹈)中心、賽車場、自由車場、曲棍球場、柔道館、跆拳道館、舉重館、滑冰館、空手道館、壁球場、合球場、高爾夫練習場、棒球打擊場、合氣道館、運動館、海水浴場、攀岩場、漆彈運動場等各種運動之場館經營業務。

運動服務業 運動場館業 J801030

共計
2303

民宿 找公司 找商號

指利用自用或自有住宅,結合當地人文街區、歷史風貌、自然景觀、生態、環境資源、農林漁牧、工藝製造、藝術文創等生產活動,以在地體驗交流為目的、家庭副業方式經營,提供旅客城鄉家庭式住宿環境與文化生活之住宿處所。

觀光及旅遊服務業 民宿 J905010

共計
145

移民服務業 找公司 找商號

依入出國及移民法之規定,經營下列業務:一、代辦居留、定居或永久居留業務。二、代辦非觀光旅遊之停留簽證業務。三、與投資移民有關之移民基金諮詢、仲介業 務,並以保護移民者權益所必須者為限。四、其他與移民有關之諮詢業務。

個人服務業 移民服務業 JA04011

共計
102144

租賃業 找公司 找商號

須許可業務(小客車租賃業、小貨車租賃業)及不動產、貨櫃除外之物品租賃(如機器設備租賃、運動及娛樂用品租賃、服飾出租、盆栽、桌椅、家具、小說、家庭用品、宴會用品、舞蹈用品、腳踏車、機車等);及提供不含牌照之汽車交通運輸工具租賃;自用大客車、自用大貨車之融資性租賃業務。

租賃業 租賃業 JE01010

資料來源:中華民國經濟部商業司